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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否认销售过期食品:将通过法律保障权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0  来源:网易
核心提示:针对近日有测评机构发布文章称“全家便利店21家门店销售过期食品”一事,网易号外今日致电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全家便利店母公司),其相关负责人向网易号外指出,公司第一时间自查了评测文章提及的门店,均未发现过期食品。“评测文章内容不能完整反映事实真相,全家将进一步核实,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
  针对近日有测评机构发布文章称“全家便利店21家门店销售过期食品”一事,网易号外今日致电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全家便利店母公司),其相关负责人向网易号外指出,公司第一时间自查了评测文章提及的门店,均未发现过期食品。“评测文章内容不能完整反映事实真相,全家将进一步核实,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
 
  据网易号外了解,第三方测评机构蓝莓评测昨日发布文章表示,其调查发现全家便利店在中国10座城市21家便利店存在售卖过期食品的行为。但上述文章内容随后遭到全家方面的否认。
 
  全家便利店相关负责人在发给网易号外的声明中指出,在上述文章发布后,全家已第一时间内部自查蓝莓评测文章提及门店,均未发现过期食品。“全家严格管控食品效期,鲜食、面包、甜点等食品提前一小时下架报废,其中部分鲜食搭配标签预警机制,临期商品在门店无法售卖”。
 
  在声明中,全家方面还指出,在自查过程中,公司发现一些蓝莓评测文章提及门店的内部录像出现可疑人士异常购买行为。“蓝莓评测文章内容不能完整反映事实真相,全家将进一步核实,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
 
  资料显示,全家便利店在中国是由康师傅母公司顶新和日本全家合营,其中,日本全家授权合资公司使用“Family Mart ”商标,而顶新则负责全部的市场推广和品牌运营。
 
  此外,在2017年,全家便利店就曾曝出销售过期食品的事件,当年上海全家黄金城道店曾因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酸奶被消费者诉至法庭,根据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经庭审认定,被告销售该食品的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行为,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赔偿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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