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3月11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19年1月份食品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019)显示,哈尔滨裕昌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肠,原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7/27
食品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7/27
食品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