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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甘肃抽检216批次样品 这3批次水果制品被通报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2
核心提示:8月2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和糕点共216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1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8月2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和糕点共216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13批次,不合格水果制品3批次。

  其中,标称镇原县星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标称甘肃新一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杏肉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另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镇原县京都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镇原县西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西街金黄杏肉,该样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检出值为2.05g/kg。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庆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庆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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