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奶粉  烟台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张家界市一男子因非法猎捕野生大鲵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3  来源:湖南法院网
核心提示:3月12日上午9时30分,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当庭判决被告人向某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作案工具钓钩四副,背包一个,予以没收。中国庭审直播网对该案进行现场同步直播。
  湖南法院网讯   3月12日上午9时30分,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当庭判决被告人向某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作案工具钓钩四副,背包一个,予以没收。中国庭审直播网对该案进行现场同步直播。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月21日上午,被告人向某某在未取得捕捉大鲵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为了供自己小孩食用,在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金鞭溪楠木坪大坝附近,非法捕得大鲵1条,后被执法人员抓获。经鉴定,被告人向某某捕得的大鲵系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该条大鲵现寄养于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结合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0年2月7日,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发布通告,禁止伤害、捕捉、猎杀、交易野生大鲵和禁止食用大鲵,如有违反通告规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官提醒,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