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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拟修订酒类饮料的进口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8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2020年8月13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决议草案文件,拟修订酒类饮料的进口规定。
   2020年8月13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决议草案文件,拟修订酒类饮料的进口规定。
 
  具体为联盟拟要求酒类饮料在入境申报时需随附产品符合《联盟酒精饮料安全技术法规》(即TREAEU047/2018号法规)的证明文件或类似材料(如产品检测报告)。草案附件列出了新规定涵盖的产品范围和编码,包括伏特加、朗姆酒、威士忌、啤酒、葡萄酒、果酒等HS编码第22章包含的所有酒类品种。
 
  该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0年9月2日。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docs.eaeunio.org/pd/ru-ru/0125058/pd_13082020_do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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