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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修订动物酮体分类及标签规则等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9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2021年9月3日,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发布3D-557、3D-551号公告,分别修订《动物酮体分类及标签规则》、《软饮料生产技术》法规。
   2021年9月3日,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发布3D-557、3D-551号公告,分别修订《动物酮体分类及标签规则》、《软饮料生产技术》法规。其中,《动物酮体分类及标签规则》主要修订内容为:
 
  (1)肉类酮体评估员进行重新定义及获得资格年限;
 
  (2)对牛、猪酮体分类和标签的检查要按照欧盟(EU)1308/2013等条例进行;
 
  (3)胴体标记图章或标签数据符合胴体分类协议中规定的条目;
 
  (4)增加了具体现场酮体检查的内容。
 
  该法规自2021年9月4日生效实施。
 
  《软饮料生产技术》法规主要修订内容为:
 
  (1)饮料的分类定义及适用范围,该法规适用于软饮料、格瓦斯和发酵饮料,不适用于天然矿泉水、泉水、预包装饮用水、果汁和花蜜、含奶制品饮料、不含酒精饮料;
 
  (2)饮料生产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要求及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范围及最大添加量;
 
  (3)基本质量指标如:物理和化学指标要求;
 
  (4)标签标示规定;
 
  (5)其他规定,如饮料的生产者、进口商和销售者应确保其生产、进口和销售的饮料符合本条例的要求,并要向主管机关提供饮料生产、成分、质量和生产中使用的原辅材料的来源的技术和工艺信息等。
 
  该法规自2021年12月6日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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