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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息县警方捣毁生产仓储假酒窝点2个 查扣疑似假冒知名白酒1.1万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0  来源:息县公安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赚取高额利益,非法生产假冒知名品牌白酒进行销售,不仅严重侵犯了商标人的利益,更影响了市场品牌管理秩序,甚至影响人民身体健康。近日,河南息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捣毁生产、仓储假酒窝点2个,查扣疑似假冒知名白酒1.1万斤,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制假售假的嚣张气焰。
  为赚取高额利益,非法生产假冒知名品牌白酒进行销售,不仅严重侵犯了商标人的利益,更影响了市场品牌管理秩序,甚至影响人民身体健康。近日,河南息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捣毁生产、仓储假酒窝点2个,查扣疑似假冒知名白酒1.1万斤,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制假售假的嚣张气焰。
 
  今年9月初,该局龙湖派出所工作中发现微信昵称为“童童”的人涉嫌售卖假冒知名品牌白酒。治安部门接报这一重要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证实微信名为“童童”的真实身份系彭某,其长期通过聊天工具兜售某品牌白酒,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一个制售假冒某品牌白酒的团伙。该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全力调查彭某制售假酒的犯罪网络,力求一网打尽。专案民警闻令而动、快速行动,分别奔赴贵州、成都开展工作。然而彭某等人自知实施的是违法犯罪行为,警惕性非常高,经常是昼伏夜出,行踪诡秘,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此,专案民警沉下心思,对前期掌握的少量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调整侦查措施,坚持深度经营、稳扎稳打。经过半个月的不懈奋战,彭某等人制售假冒品牌白酒的犯罪脉络逐渐清晰起来,一个非法生产假冒知名品牌白酒的犯罪团伙终于浮出水面:该团伙由彭某(男,38岁,四川省古蔺县人)、黄某(男,31岁,贵州省仁怀市人)、王某(男,26岁,贵州省仁怀县人)、童某(女,31岁,四川省乐至县人)4人组成,生产、灌装、销售等环节分工明确,平时根据市场需求,采取订单式生产,即灌即销。
 
  收网时机已经成熟。9月24日,专案组集结警力一举攻破窝点,将彭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现场起获大量假冒原料酒、包装成品以及灌装、包装工具若干。经审讯,自2021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彭某等人为谋取暴利,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基酒12吨和酒瓶、瓶盖、包装等制假材料,生产假冒某品牌白酒,并通过网上销售的方式,陆续销往广东、河南、四川等地。目前,该团伙销售假冒某品牌白酒总量已达22600余件,非法经营额达300余万元。
 
  制假售假,害人害己。目前,彭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息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
 
  饮用假酒危害大,甚至对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危害。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擦亮眼睛,防止个人利益受到损害。商家要坚持诚信经营的原则,切勿进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因小失大,最终害人又害己。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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