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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麻辣凤翅、散称豆皮……重庆这28批次食品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9
核心提示:7月1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抽检的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31类食品2017批次样品中,有28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
   7月1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抽检的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31类食品2017批次样品中,有28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
 
  1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有8批次果蔬不合格,分别为: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垫江县桂西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油麦菜检出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特别特餐饮店销售的姜检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吾禧火锅店销售的菠菜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铜元火锅店销售的油麦菜检出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山县福利莱百货店销售的香蕉检出吡虫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溪县登文百货超市销售的松原香蕉检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黔江区旭百生活超市销售的豇豆检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垫江县西小串火锅串串店销售的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根据《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阿维菌素在油麦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噻虫胺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香蕉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4-氯苯氧乙酸钠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有4批次食品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重庆渝行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活);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垫江县桂西大道分公司销售的牛蛙;长寿区琳琳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多宝鱼;重庆洁每家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九龙坡区华福路分公司销售的牛蛙。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和肉)、牛蛙的肌肉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00μg/kg。
 
  另外,秀山县囍福超市销售的猪肝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3批次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重庆市仙瑶食品厂生产的黄豆酱油;大足区步升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伍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凤翅;合川区联合一百超市牌坊路店销售的、标称自贡市顺鑫肉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鑫一食品厂生产的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根据《GB 271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规定,酱油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5000,M=50000CFU/g;根据《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规定,熟肉制品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另外,酉阳县毛大食品厂生产的蛋糕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是真菌的一种,霉菌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消毒不彻底,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中霉菌应不超过150CFU/g。
 
  6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6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其中,2批次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璧山区王凤食品店销售的麻花、重庆市高新区曾家镇兴旺路31号附13号楼外租区10号商铺范德胜加工自制的红糖馒头。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糖精钠的使用范围不包括麻花、馒头。
 
  还有,重庆市合川区云门街道新场镇16号荆勇销售的干百合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登鸿购物中心销售的大头菜(酱菜)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食品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另外,双桥经开区川川超市销售的散称豆皮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天猫盾皇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重庆盾皇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秀山县火郎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薯乡缘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粉条包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批次小米椒检出镉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小米椒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重庆市黔江区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府邸店销售。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小米辣中镉超标可能是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4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重庆市丰都县社坛镇农贸市场李淑琼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巢宁麻油厂生产的芝麻调和油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山县福利莱百货店销售的黑芝麻、巫溪县登文百货超市销售的黑芝麻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长寿区你我他商贸连锁有限公司东方之骄店销售的、标称四川福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米糕(原味)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2号)不合格样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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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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