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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家完成评定宁波全面推行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市自2018年7月份全面推行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以来,截止目前,已完成867家食品经营单位的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其中大中型超市701家,食品批发企业145家,食杂店21家。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市自2018年7月份全面推行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以来,截止目前,已完成867家食品经营单位的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其中大中型超市701家,食品批发企业145家,食杂店21家。
 
  随着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市场监管理念逐步向“轻审批、重监管”转变,同时随着市场主体数量的大幅增加,市场基层监管压力日益加大。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宁波市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有93221家,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的主体有21281家。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市场基层普遍存在“放”、“管”节奏不协调的问题,迫切需要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手段,构建统一高效的监管新机制,而风险分级管理则是其中之一。
 
  相比于传统监管模式,风险分级管理实现了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是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其对食品销售主体业态类别、管理水平进行了分类,为精准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数据参考。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被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据了解,在宁波市已完成风险分级评定的食品经营单位中,A级429家,B级414家,C级23家,D级1家。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该市将根据风险等级,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合理确定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及管理措施,对较高风险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经营者的监管。风险等级为C级的,建议每年监督检查2—3次;风险等级为D级的,建议每年监督检查3—4次。
 
  根据安排,宁波市将把该市范围内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全部纳入风险分级管理,并在2018年底完成大中型商超、食品批发企业的风险分级评定,而食杂店的风险分级评定原则上于2019年底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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