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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五措施推进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的落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3  来源:凤凰县畜牧水产局
核心提示:自今年8月初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以来,凤凰县高度重视,严格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狠抓非洲猪瘟各项防控综合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全县清洁无疫。一、周密部署,夯实责任我国......

自今年8月初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以来,凤凰县高度重视,严格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狠抓非洲猪瘟各项防控综合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全县清洁无疫。


一、周密部署,夯实责任


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我县多次召开会议,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制订印发了《凤凰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和《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份文件,落实了非洲猪瘟防控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屠宰、运输等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构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并将防控工作任务细化到具体责任单位,确保了非洲猪瘟综合防控措施得到落实。


二、强化排查和报告,确保疫情不扩散


按照“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的要求,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乡镇全面开展非洲猪瘟疫情大排查,并建立疫情排查登记台账,实行日报告制;同时,强化对县内大型养殖场的管控,由县畜牧水产局安排专人,负责对县屠宰场和县内养殖规模达2000头的2个猪场及其周边3公里范围内中小养猪场(户)、散养户进行排查监控。全县累计已排查场点合计0.4198 万场(户)次、猪只数合计40.9262万头次,未发现非洲猪瘟疑似疫情,确保疫情早发现、早处置、不扩散。


三、从严管控养殖投入品,全面禁止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


11月5日开始,由县住建局负责对县城厨剩余物(泔水)采取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禁止餐厨剩余物(泔水)进入生猪饲养环节。同时,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乡镇加大餐厨剩余物(泔水)管控和养猪场(户)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违法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强制关停,彻底斩断非洲猪瘟通过餐厨剩余物(泔水)扩散蔓延的传播途径。目前,我县共计出动车辆271车次、人工903人次,集中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剩余物(泔水)8327桶(约562.9吨),餐饮企业、养猪场(户)签订餐厨剩余物(泔水)管控承诺书395份,解除泔水供销合同75份,对1户不听劝告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进行了强制执法查处。全县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已得到全面禁止。


四、做好设卡堵疫,全方位消毒灭源


从9月15日开始,我县在与外县接界的边境主要交通干道设立非洲猪瘟防控检查消毒站,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严查不法商贩违规调运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县。目前,全县设有非洲猪瘟防控检查消毒站(点)36个,共计查验运输车辆134车次,无害化处理违规运载生猪9头、猪肉产品 9.032吨。同时,积极督促养殖、屠宰、经营者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消毒灭源,开展全方位消毒,对养殖、屠宰、农贸市场等场所和周边进行大扫除,彻底消灭病原。


五、加强督导,推动防控综合措施落地


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与县委办、县政府办督查室联合对全县非洲猪瘟防控情况开展定期专项督查,定期印发督查通报。同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督导组,不定期对县直成员单位和各乡镇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和指导,发现存在问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全县非洲猪瘟防控综合措施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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