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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食品安全热点三、热点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4
核心提示:2018食品安全热点三、热点四
   2018食品安全热点三:辣条遭遇同品不同标争议 专家:国标即将出台
 
  1月3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中国经济网协办的2018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在北京举行。对于近几年辣条产品被各地抽检不合格,以及行业标准适用等情况,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陈君石表示,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申请食品添加剂扩项处于待批状态,市场监管中出现了标准空白期,导致了“同品不同标”。2016年底,关于辣条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立项,最近已通过最终评审,即将由国家卫健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专家解读: 辣条“同品不同标”是由标准不统一所致
 
  陈君石表示,辣条作为一个新的食品品类,其标准建设需要一个科学的流程。因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申请食品添加剂扩项处于待批状态,市场监管中出现了标准空白期。
 
  在这期间,对于同是辣条的产品,各地方监管部门如果依照各地方标准评判,在防腐剂的使用上,都是合格的,而如果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2014)方便食品的标准执行,则因目前产品中不能使用山梨酸钾和脱氢乙酸钠被判定为不合格。各地方执行的标准不统一、参照的生产许可分类不统一,必然会导致辣条产品在市场监管判定中的不统一。“同品不同标”的情况由此形成。
 
  关于辣条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2016年底已立项,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收集数据,开展风险评估以及多方征求意见,最近已通过最终评审,即将由国家卫健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陈君石建议,辣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需要加强宣贯力度,推动辣条生产企业严格遵守国标要求,以及地方监管机构依法监管。同时,要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消费者适度消费辣条。
 
  近年来,辣条行业在持续地改进与提升,并在减油、降盐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了响应“三减、三健”的要求,辣条生产企业需要加大科技创新,进一步减油、降盐,提升产品品质,以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
 
  2018食品安全热点四:食盐中添加亚铁氰化钾引热议 专家:是抗结剂无安全危害
 
  1月3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中国经济网协办的2018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在北京举行。对于2018年出现的“食盐中添加亚铁氰化钾对身体有危害”的观点,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校长孙宝国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在食用盐中合理使用亚铁氰化钾,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专家解读: 亚铁氰化钾是我国食用盐中允许添加的一种抗结剂
 
  孙宝国表示,一般在精制盐的生产过程中添加抗结剂,用于防止颗粒或粉状食品聚集结块,保持其松散或自由流动的物质。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允许在盐及代盐制品中添加的抗结剂有硅酸钙、柠檬酸铁铵、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酒石酸铁、二氧化硅。
 
  亚铁氰化钾中的氰离子与铁结合十分牢固,在正常食品生产或食物烹饪的温度下(100~200℃),不会有氰离子释放,更不会产生氰化钾(KCN)。其安全性已被多个国家与国际组织广泛认可,并制定了相关的标准和法规,其作为食用盐中的抗结剂已有20多年的应用历史,目前尚未发现一例因为食品中添加了亚铁氰化钾而出现的中毒事件。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在食用盐中合理使用亚铁氰化钾,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孙宝国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个别媒体发布不实信息的追究力度,规范净化网络环境,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加强食用盐科学知识的普及,提升消费者的认知水平。消费者在看到类似的虚假新闻时,应该擦亮眼睛,不被蒙蔽,做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正规厂家生产添加有亚铁氰化钾的食用盐都是安全的,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和食用,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应遵医嘱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食用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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