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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 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3  来源:农民日报
核心提示:以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屠宰行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推动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对于屠宰环节防控非洲猪瘟、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具有重要意义。培训班上,部分省份就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本报现将江苏、湖北、吉林、福建、重庆和陕西等6省(市)的工作经验呈现给大家,供各地学习借鉴。
  编者按:2019年11月22-23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在江苏省徐州市举办了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现场观摩培训班。培训班现场观摩了江苏省徐州市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情况,宣布了第一批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厂名单并举行授牌仪式。以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屠宰行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推动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对于屠宰环节防控非洲猪瘟、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具有重要意义。培训班上,部分省份就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本报现将江苏、湖北、吉林、福建、重庆和陕西等6省(市)的工作经验呈现给大家,供各地学习借鉴。

  江苏 突出重点 试点示范 把标准落地落实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江苏省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这一核心任务,全面完成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大力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管理,有效推动了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调查研究推动政策出台

  2014年畜禽屠宰管理职能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后,江苏省积极组织开展调研,摸清行业现状,剖析存在问题,厘清工作思路,推动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围绕行业管理,2015年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2017年经省政府同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意见》,对“十三五”全省屠宰行业发展谋篇布局;2018年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牛羊家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管理。

  围绕清理整顿,2015年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整县推进、省级奖补”政策措施。围绕标准化建设,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提出了“五化四有”省级标准化创建要求。围绕准入管理、事后监管、无害化处理监管、打击屠宰违法活动等,会同省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印发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要求、实化了举措,发挥了成效。

  清理整顿为标准化建设打好基础

  针对全省生猪屠宰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能过剩严重等突出问题,江苏省及时调整发展思路,自2015年开始,全面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在压缩落后过剩屠宰产能上动真格、下真功、见实效。出台政策,省财政拿出1.4亿奖补资金,对整县推进完成不合格屠宰场点关闭任务的县(市、区),分别给予50万-400万元不等的工作奖补。落实责任,全省涉及清理整顿工作的76个县(市、区)政府,均制定了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不合格屠宰点关闭时序表,倒排进度,挂图作战。加强考核,将清理整顿纳入省食安办对地方政府考核范围,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各地层层落实责任,市与县、县与乡镇通过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确保按照计划进度完成清理整顿任务。严格验收,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验收办法,明确“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验收”的检查验收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开展省级检查验收,关停的场点家家到,确保真正关到位。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清理整顿工作按期完成,共关闭不合格生猪屠宰场点848家,淘汰落后生猪屠宰产能近2000万头,行业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为推进标准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全省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21家,2018年共屠宰生猪2100万头,实现销售产值420亿元,屠宰量连续两年较大增长,屠宰产能综合利用率和企业赢利率实现双提升,6家企业进入全国屠宰量50强。

  试点示范大力开展标准化建设

  在开展清理整顿的同时,江苏省将标准化建设作为推动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强化屠宰企业管理的重要抓手,按照“调查研究、试点示范、全面推进”的步骤,全力加以推进。制定创建标准,2016年,将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列入省重点软课题研究项目,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针对行业存在的“硬件水平不强、软件管理不高”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体系的“五化四有”创建标准。积极开展试点,2017年,将标准化试点列入省农业三新工程项目,按照高、中、低选择3家不同水平企业开展试点,发布了行业团体标准《江苏生猪屠宰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出台了70项标准化建设内容。组织观摩培训,2018年6月,省农业农村厅在苏州市召开全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现场会。10月,在泰州市举办全省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培训班。规范检查验收,组建由省、市、县以及高校、大型龙头企业等4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坚持宁缺毋滥,逐家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验收。注重政策扶持,在对部门加“压力”同时,注重为企业添“动力”,标准企业可优先推荐为外省备案企业,并建立奖补制度,列入省级大专项可支持范围,全省11个设区市出台了从10万到100万不等奖补标准。全省共有35家企业参加创建,24家企业被评为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其中6家企业被评为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善借外力同步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管理

  牛羊禽屠宰管理是江苏省屠宰管理工作的短板,屠宰量小、消费季节性强,监管法律法规滞后。为此,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部署不合格牛羊禽屠宰场点清理取缔工作,推进集中屠宰企业建设。组织调查摸底,组织对全省所有牛羊禽屠宰场点进行调查,逐家登记造册,逐个审核条件。全面清理整顿,凡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的一律列入清理整顿范围,通过发放告知书等形式限期予以关停,逾期未关停的坚决执法查处。截至到目前,全省已关闭不合格场点430家,有望在年底前全部完成不合格场点关停任务。推行集中屠宰,在关闭不合格场点的同时,同步推进集中屠宰场建设,全面实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截至到10月底,全省有78家企业被授予牛羊禽集中屠宰企业标志牌。强化检验检疫,加强“瘦肉精”抽检,屠宰企业和官方兽医分别落实不低于10%、5%的抽检比例要求,做到进场必查、凡宰必检,规范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标识使用,建立凭“两证”上市销售制度。

  湖北 四举措促标准创建 五结合助监管升级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为扎实推进屠宰行业管理,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湖北省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屠宰标准化创建,一手抓行业监管,全程动态推动湖北省屠宰管理工作的提升。

  四举措力促屠宰标准化创建

  自2016年以来,湖北省一直将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屠宰企业转型升级和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农业农村部部署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后,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意识到这是推动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机,鉴于此,湖北省畜牧兽医局以创建为抓手,以“六化”标准为根本,以创建质量为前提,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标准化示范厂创建工作。

  建立模式,示范引领。湖北省持续以两种典型模式为抓手,通过示范引领,整县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推荐江陵为代表的平原地区县域集中配送模式。江陵县整合全县生猪屠宰资源,关闭7家乡镇屠宰场,仅保留县城1家屠宰厂,对保留的1家屠宰厂实行标准化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行集中屠宰、统一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了硬件上档次、软件更完善、运行更高效、服务更周到、质量得保障。“江陵1+0”模式成为平原地区生猪屠宰厂(场)标准化建设的标杆。二是推荐英山为代表的山区集中配送模式。英山县明确思路,采取合作关系上明确“四个不变”、合作模式上开展“四种合作”、合作政策上落实“三项优惠”、合作保障上实行“六项政策”等措施强力推进;实行配送的屠宰厂按照“六化”标准要求新建达标。英山县除县城配送屠宰厂外,仅保留距县城60公里的1家乡镇屠宰场。“英山1+1”模式解决了山区生猪屠宰厂(场)标准化建设问题。推荐的这两种模式,既化解淘汰了乡镇屠宰厂点的落后产能,又优化了生猪屠宰的县域布局,保证了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管,避免了社会矛盾,同时推动了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

  多方宣传,鼓励推动。湖北省对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的江陵模式和英山模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推广:一是将标准化创建连续列入省局工作要点,并实行绩效考核,与项目挂钩;二是连续在湖北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上播放江陵模式和英山模式专题片,介绍思路、方法和效果;三是多次召开屠宰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参观标准化创建现场,交流创建经验;四是在《湖北日报》等媒体上宣传江陵模式和英山模式的经验,激励各地创新模式;五是在日常屠宰管理工作中介绍两地做法成效;六是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项目上优先照顾。

  资金撬动,政策吸引。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是湖北省推进屠宰厂标准化创建的重要手段。近两年来,湖北省通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集中1300万元的资金推进和撬动屠宰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是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主要用于屠宰企业的升级改造、检测实验室提升、环保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等的标准化建设;二是明确建设内容,关闭乡镇屠宰场(点),改造升级屠宰厂标准化建设,实行集中屠宰、统一配送、产销一体化经营;三是实行达标考核,符合验收标准。通过部分资金支持引导,撬动了一批县市企业投入大批资金开展标准化建设。

  湖北省一大批县市按照这两种模式开展了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并因地制宜地推出了各自的复制模式。湖北省生猪屠宰厂由2015年末的866家下降到目前的312家,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已经形成。

  遵循“六化”,质量创建。根据湖北省实际情况,湖北省畜牧兽医局采取了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广泛开展宣传,让屠宰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了解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的目的和意义,调动屠宰企业参与创建、提档升级的积极性。在工作方式上,省市县三级上门做好服务,分级提出整改完善内容,督促企业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整改到位,公开、公平、公正。在创建质量把关上,遵循“六化”,质量创建,宁少毋滥。在监督检查上,健全监管制度和方案,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内容、监管频次,强化监督检查。湖北省已有一家屠宰企业被评为农业农村部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还有一批屠宰企业正在积极进行标准化创建。

  五结合严抓屠宰行业管理

  在力促屠宰厂标准化创建的同时,湖北省还采取“五结合”的方法,严抓全省的屠宰行业管理。

  行业规范与主控风险相结合。在屠宰管理工作中,湖北省要求屠宰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开展屠宰加工、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保持制度标准执行的持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同时,在品质控制上要求企业关注三大风险,抵制私屠滥宰,抵制非法物质注入,抵制病死猪进场。省级管理部门开展风险监测评估,严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制度梳理与队伍培训相结合。针对全省屠宰行业管理与执法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为学习、掌握和应用好相关政策,湖北省对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整理,编印了《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法规文件资料汇编》两册,做到屠宰管理人员人手一册。此外,还每年根据工作重点,编印培训资料汇编8本,分层次、分片区培训管理人员、屠宰企业负责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1700余人,实现了湖北省市县一级屠宰管理人员和全体屠宰企业负责人的轮训。

  日常监管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上,湖北省强化“两个责任清单”执行,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出台湖北省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2号公告,张贴到村组和集贸市场,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公告管理部门和企业规范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组织“回头看”、暗访和督导,巡查暗访200多家屠宰企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免费发放给屠宰企业“五本台账”10000余套,并持续跟踪检查,督促所有屠宰企业建立肉品质量台账;强化肉品品质检验,落实“两证两章”管理制度,确保合格肉品上市。重点打好“两记重拳”,一是持续开展“扫雷行动”,重拳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猪的违法行为;二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组织食品安全“昆仑行动”,重拳打击注水肉和注入其他物质、屠宰前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湖北省畜牧兽医局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行动260余次,捣毁私屠滥宰窝点284个,查缴未经检疫检验的非法肉品1.04万公斤,打击了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正常屠宰秩序和肉品安全。

  屠宰管理与检疫监督相结合。湖北省开展“两项制度”落实的百日行动,312家屠宰企业全部实行PCR自检;落实官方兽医派驻制度,按照标准派驻官方兽医1320人。严格行业准入,落实“三证”齐全政策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湖北省312家屠宰企业获农业农村部公示;全省合格屠宰厂设置有“两个责任清单”公示牌,向社会公示,挂牌服务,接受监督。驻场官方兽医挂牌公示,公布举报和联系电话,实施屠宰“五岗十三刀”同步检疫,现场监督屠宰企业依规屠宰,屠宰检疫率100%。

  企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屠宰企业自律是落实责任主体、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湖北省引导屠宰企业增强自律意识,组织武汉双汇、武汉中粮等屠宰企业签订“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倡议书”,公开向社会承诺依规屠宰,出厂肉品合格率100%;鼓励企业“创品牌肉”,扩大“放心肉”范围。同时,湖北省还发动社会监督,组织举办了屠宰企业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记者走进屠宰企业,现场观摩、“零距离”体验生猪屠宰流程,让大家详细了解“放心肉”是怎么生产的、行业部门是怎么监管的,营造了社会监督的氛围。

  吉林 信息化监管全覆盖 管理与服务有机融合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历时三年时间普及了县级以上生猪屠宰企业的信息化监管,上接养殖、下接市场,建成《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形成“服务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屠宰标准化监管”的工作经验。

  建立全流程追溯监管平台

  吉林省是畜禽和畜产品输出省份,追求高质量发展、提升质量效益是屠宰企业、监管部门以及消费者的共识。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从提升企业信息化自控能力入手,投入3550万元推进屠宰环节追溯监管标准化建设,成功研发、普及应用了生猪“拱e拱”追溯系统,通过整合“动监e通”、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畜禽免疫“先打后补”等多个畜牧行业监管系统,建立了追溯监管信息平台,以肉品生产的信息化管控实现了屠宰企业的标准化建设与监管,具体应用到猪、牛、羊等多个畜种,贯穿养殖、免疫、屠宰、加工、流通等关键环节,实现监管可溯“来源和去向”,消费能查“养殖和屠宰”,生产实现“标准和安全”。吉林省主要从设计、管理、使用、实施等四个方面抓出全流程追溯监管成效。

  在设计上,追溯监管系统提升了企业管理效能,实现了行业监管数据的自动采集和档案的标准化管理。“拱e拱”追溯系统的入场登记、屠宰排序、检验检疫、入库出库和台账记录等功能模式全部为电子信息化管理,取代了手工填报,提高了生产管理效率和统计分析能力。

  在管理上,追溯系统把检验合格证和检疫证明电子化后,整合进追溯二维码,规定扫描追溯二维码呈现的检验合格证和检疫证明与纸质证书同等法律效力,通过改进管理方式,实现了检验证、检疫证的两证合一,提升了追溯系统应用的实用价值。

  在使用上,组织屠宰标准化创建企业成立吉林省畜产品安全协会,依托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建立了生猪“拱e拱”、牛羊“鼎e鼎”等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品牌,承载了吉神黑猪、吉林梅花鹿、延边黄牛等地方特色品牌及华正、桦牛等省内优势企业品牌,为中小企业打造了电子化产业链,实现了生产信息化与监管标准化的有效对接,扶持企业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追求优质优价。

  在实施上,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与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行文、协同推进,让肉品生产经营在屠宰环节的“准出”与市场监管环节的“准入”统一标准,两个部门联合执法、合力推进。

  制度与软硬件配套同步提升

  为推进屠宰行业标准化建设,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在承接屠宰行业监管职能之后,在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指导下,完成了《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在法规体系上,完善了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规定了小型屠宰场的设置规划、审批程序、设立条件和经营范围,支持临时屠宰场点改造升级为小型屠宰场,从根本上解决临时屠宰的管理问题。吉林省依法取缔临时屠宰场74家,关停62家,达标建设68家。

  在硬件建设上,建成了吉林省畜禽屠宰视频监控系统。省级财政投资1200万元建设了全省畜禽屠宰企业监控平台,对生猪屠宰企业实现远程视频监控,对牛、羊、禽等其他畜禽屠宰企业实现摄像记录监控,解决监管力量不足和监管时限不定等难题。同时,建立吉林省统一的视频档案管理和记录体系。

  在软件配套上,制定了《吉林省小型畜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定》《吉林省畜禽屠宰许可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规定了屠宰厂设置管理流程,保障了《条例》实施的规范性;制定了《畜类屠宰厂(场)建设规范》等地方标准,规定了屠宰厂型级划分指标,保障了产业政策落实上的可靠性。

  在监管方式上,首次将视频监控、电子信息管控和追溯数据采集等现代化监管技术纳入条例,对创新监管方式给予了法规支持与保护。形成了屠宰标准化创建推进立法,立法推进创建的正能量循环。

  智慧监管打造安全产销通道

  非洲猪瘟给全国生猪产业以重创,同时倒逼生猪产业整体转型升级,我国畜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吉林省通过以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为切入口,进一步谋划生猪未来产业发展。

  在畜牧产业发展上,构建“南猪北养、北肉南调”新格局。非洲猪瘟整体提高了养猪业准入门槛和养殖成本,东北养殖业的资源优势和监管优势越发明显。追溯监管破解了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消费心理障碍,在疫情发生时能建立一条安全的产销通道,化危机为机遇,化追溯成本为安全效益,成就了品牌化经营,实现了优质优价,加快了“南猪北养、北肉南调”格局的构建进程。

  在屠宰行业监管上,开创“智慧监管、品牌经营”新起点。加快推进监管业务的电子信息化整合,把检验检疫合格证、非洲猪瘟自检报告、企业品牌文化和远程监控视频等信息通过链接录入追溯二维码,整体提升可追溯畜产品公共品牌形象,引导放心消费,开创监管信誉向质量效益转化的新起点。

  在监管数据应用上,探索“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管控”新技术。截至2019年9月末,吉林省生猪屠宰企业可追溯数据达到370多万头;肉牛、肉羊、肉鸡以及梅花鹿、向海大雁等地方特色畜种的追溯应用工作也在同步展开;经过省政府信息监管部门立项,2020年计划研发畜牧产业征信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企业自我管控能力,运用区块链技术管控产业授信融资,让监管数据转化为信誉评价依据,让监管信誉转化为企业成长动力,不断强化监管新技术与服务新理念的有机融合。

  福建 调结构 严监管 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坚持以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力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持续强化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屠宰行业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福建特色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三突出”强化顶层设计

  突出高位推动。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对屠宰管理工作作出了批示,分管领导还亲自研究部署,亲临一线调研指导。各市、县(区)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专门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突出政策引导。2016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屠宰行业发展目标,并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行业管理、政策扶持等八个方面出台了具体措施。今年,福建又把屠宰管理作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和《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在屠宰厂建设用地、标准化创建、冷链配送体系和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突出财政扶持。今年4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与财政厅联合发文,明确继续按照中央原来确定的标准实施屠宰环节病害猪补贴政策。同时,省财政对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建设,按先建后补原则,给予每个10万元补助;对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按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个20万元、非重点县每个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福州、泉州等设区市还安排专项资金对屠宰厂标准化建设予以补助。

  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按照扶大限小、减数控量、提质增效、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深化生猪屠宰企业审核清理,依法取缔不合格屠宰厂(场、点),2017年底前关闭了所有不合格的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2018年底前关闭了所有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场,今年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又坚决关闭了一批未落实“两项制度”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减至目前的122家。

  严格行业准入。对新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照设置规划、设立标准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等要求进行审批,不再审批日屠宰500头以下及含有代宰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机械化、规模化屠宰企业销售网点能够辐射到的城区和乡镇,不再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小型生猪屠宰点,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只减不增。同时,要求各地新建、迁建的屠宰厂(点),必须征求省农业农村厅意见后确定。近3年来,新(迁)建的16家屠宰企业,全部为日屠宰能力500头以上的规模化、机械化屠宰厂。

  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在做好加减法的同时,福建先后印发了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规范》和《验收标准》,并成立了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标“六化”要求,全面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申报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厂有10家,已组织验收5家。

  严格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采取下达目标责任、举办培训班、加强日常巡查和风险评估等形式,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生猪进场查验、宰前静养、“瘦肉精”自检、肉品品质检验、肉品“两证两章”出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屠宰活动。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按照省级不低于5%、市级不低于20%、县级100%的比例,组织实施屠宰活动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通过农业网站和政府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66次,实现对所有屠宰企业均抽查2次以上。

  持续加强“瘦肉精”监管。坚持“县级天天抽检、市级月月抽检、省级季度抽检”制度,并实施检打联动,有效防止含“瘦肉精”畜产品流出屠宰环节。1-10月,全省共检查屠宰场6491场(次),抽检待宰肉牛、肉羊和生猪尿样23.9万批次,检出并依法处理阳性肉牛5头。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福建农业农村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先后3次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各类违法行为,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99万人次,组织执法6719次,联合执法584次,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88个,查处行政违法案件97件,移送公安19件,进一步规范了屠宰行业正常生产秩序。

  强化疫病防控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认真落实“两项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方案,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省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顺利实现了“三清四明两解决”目标要求。目前,在产的生猪屠宰企业均已实现非洲猪瘟自检,全省屠宰环节共配备官方兽医1203名,基本满足屠宰检疫工作需要。

  严把屠宰检疫关。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农业农村部第119号公告、新修订的《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要求,严格将非洲猪瘟检测合格作为生猪屠宰检疫合格标准之一,将自检报告作为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重要依据,认真督促屠宰企业按照批批检、全覆盖原则,切实规范样品采集和检测行为。为切实提高检测结果准确性,福建印发了《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建设和检测技术要求(试行)》,7月份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病毒自检能力比对。

  完善动物防疫措施。以非洲猪瘟防控为契机,督促屠宰企业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条件,进一步健全活畜、车辆、车间、工具、人员等消毒制度。为有效防止疫病在屠宰环节的传播风险,实施养殖场与屠宰企业“点对点、批批检”的调运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7月和10月组织开展了全省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和秋季“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

  重庆 六举措强监管 两制度保安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业,促进行业整体转型升级,重庆市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强力配合,全面布局、整顿屠宰行业,通过限时按节点推进任务、按规范等级颁发证书、全面清理遗留问题、设置5条准入要求、责任人制督查企业、提高企业安全意识等六大措施全力推进屠宰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限时按节点推进任务

  重庆市将屠宰资格清理审核和屠宰环节“两项制度”落实作为工作重心。5月,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庆区县人民政府全面清理审核畜禽屠宰资格,全面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并明确了组织责任、完成时限、日常监管,确保按时完成交办任务。

  按规范等级颁发证书

  重庆市对472家屠宰企业进行清理。对现有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清理审核合格的、按照市政府规划要求设置的,颁发A证;现有的手工过渡屠宰场(点)清理审核合格的、确需并经区县政府审核同意的小型屠宰点,颁发B证。

  全面清理遗留问题

  重庆市屠宰管理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324家屠宰企业无定点屠宰证书。二是屠宰代码格式混乱。三是屠宰条件严重落后。四是发证机关与监管部门严重不符。针对上述问题,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全面彻底清理审核屠宰资格条件,屠宰企业由清理前的472家大幅减少至146家,极大解决了重庆市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两项制度”全面落实,官方兽医实配664名,超配152名,所有屠宰企业均按要求开展非洲猪瘟PCR检测。

  设置5条准入要求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农业农村部要求,结合本地屠宰行业的实际情况,重庆市设置了5条屠宰企业的准入要求:一是规划条件,要求符合城乡发展或建设规划、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等;二是环保条件,要求达到环保要求,并获得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三是屠宰条件,必须有相应的场地、人员、设备、制度等;四是动物防疫条件,要求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五是非洲猪瘟自检条件,有相应实验室、设备和检测技术人员,能够开展非洲猪瘟自检。

  责任人制督查企业

  为使屠宰行业监管工作高效有序推进,重庆市政府文件明确区县政府是责任主体,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分管负责人,落实部门责任,采取时间倒排、挂图作战、对账销账和每周调度、每日通报、电话提醒、发督办函、约谈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的方式全力推进。清理审核期间,重庆市共向农业农村部报送周报13期,向市政府报送日报14期。重庆市农委强力推进,成立由工作领导小组和7个工作组,定点联系督促区县工作;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

  提高企业安全意识

  为提升重庆市屠宰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先后3轮对全市生猪屠宰企业举办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现场培训62场次。对重庆市116个生猪屠宰场进行了非洲猪瘟自检能力比对,样品合格率91%。修改完善《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及时升级完善《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指挥调度平台》,及时制发暗访随访工作方案,重点对屠宰企业关停情况、“两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关尽关,全面落实。

  陕西 引导企业升级 打造肉类品牌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

  2017年,陕西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活动,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工作,陕西屠宰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肉品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技术和管理双提升开展标准化创建

  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是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工作,涉及生猪屠宰企业规划建设、机械设备、加工工艺、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无害化处理等多方面内容,陕西立足行业服务和引领,2018年12月组建陕西省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专家库,在加强行业监管的同时,切实发挥各专家的专业、职业技能,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

  落实了两个责任。落实各地市政府和主管畜禽屠宰管理监管部门第一责任,采取市级包联指导,县级组织协调,确保了创建的落实。

  广泛宣传。广泛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的宣传工作,一方面给屠宰企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另一方面提升消费者对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鼓励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肉品消费观,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肉品优质优价的认可度。

  完善了八个环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全面落实屠宰厂管理10项制度的基础上,把基本条件、建设与环境、设施和设备、屠宰工艺、检疫检验、质量控制、产品质量、产品贮运等八个事关肉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作为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初步建立了产品可追溯、质量可控制、去向可查明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政策跟进。把加强畜禽屠宰规范化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帮助屠宰企业改善基础设施,实施技术改造,调动了企业主动投资、提升能力的积极性,把开展规范化建设变成了屠宰企业的自觉行动。

  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结合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建立屠宰户、调运户、贩运户监管名录,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屠宰监管培训。认真开展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屠宰场监管力度。

  形成部门合力。畜牧兽医部门与食药、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无缝对接,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联合执法,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有效净化了牲畜屠宰行业环境,震慑了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肉品的行为。

  引导企业升级打造肉类品牌

  根据农业农村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的意见,陕西省狠抓屠宰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推进生猪屠宰厂“六化”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2018年年初制定了目标要求和实施方案,以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着力点,在全省创建10家(国家级5家,省级5家)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进一步带动各地屠宰厂标准化建设,提升标准化水平。

  制定了创建标准。参加示范厂创建的生猪屠宰厂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规范》要求,加强从生猪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

  引导企业升级改造。鼓励和支持全省16家屠宰企业按照国家屠宰企业设立标准进行了升级改造。同时,要求其他屠宰企业结合国家环保督查要求,增添了环保设施,对屠宰废水、废物、噪音等进行处理,确保环保要求达标。

  积极打造肉类品牌。引导和鼓励大型屠宰企业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和保护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目前,陕西一部分屠宰企业已配置了冷链运输设施,建立了肉品专卖店,并采用“厂超挂钩”、订单生产等方式实现了一体化经营,肉品销售覆盖全国,省内一些著名品牌已成为消费者“放心肉”消费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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