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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力信用监管示范行业创建构筑农安示范省建设新支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3  来源:农业农村部
核心提示:2020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推进20个省级信用管理行业示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江苏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监管机制成为示范项目之一。目标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涉农县(市、区)和涉农乡镇100%试行信用管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的主体信用档案基本全覆盖。
  近年来,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突破口,巩固农安县信用档案建设的实践成果,深化顶层设计,“一盘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由扩面求广向点面结合、精准规范发展。2020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推进20个省级信用管理行业示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江苏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监管机制成为示范项目之一。目标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涉农县(市、区)和涉农乡镇100%试行信用管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的主体信用档案基本全覆盖。目前,逐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正稳步推进,为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具体而言,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试点应用,完善务实管用的管理办法
 
  2015年印发《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种养业黄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苏农规〔2014〕5号),明确了种养业失信行为分级标准、“黄名单”和“黑名单”认定办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指导意见和工作部署,提请省政府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示范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印发《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6号),要求各地加快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并在64个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开展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工作,探索形成县级地区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与发展路径,为全省面上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2019年11月印发《关于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工作的通知》,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乡镇监管的星级评定内容,要求乡镇监管站“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记录,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2020年,编制《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相关信息的归集与分类、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等办法。印发《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办质〔2020〕5号),组织昆山市、淮安市淮安区、高邮市、句容市开展全方位、全流程的信用监管试点,通过试点丰富和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信用信息财经管理程序和方法、信用评价、信用结果应用、信用修复、法律责任等内容。2021年编制地方标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初稿,目前正在筹备送审,为全省下一步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推动主体入网,加快电子信用档案建设
 
  2019年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电子信用档案的通知》(苏农质〔2019〕13号),统一全省重点监管对象范围,要求各地依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组织乡镇监管站在线采集、审核上传重点监管对象信息,入网即信用建档,实现建档主体信用信息电子化管理。2021年,为贯彻落实省委领导调研讲话指示精神,以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实施十万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苏委农发〔2021〕4号),要求各地推动登记在册并正常运行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符合省定标准的规模种养殖户“应入进入”,确保到2021年底,纳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监管的主体达10万家以上,组织开展入网主体基本信息核查,全面实施入网主体信用档案管理,力争实现入网主体日常巡查全覆盖、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生产经营档案电子化管理全覆盖。目前,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累计入网生产主体9.2万家,采集的信用档案数据包括基本情况、生产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追溯(合格证)标签打印情况、被监管执法情况、农产品被抽检情况等多种信息。
 
  三、完善平台系统,加强信用监管信息化支撑
 
  以省级集中建设为重点,升级整合原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系统,2019年正式上线“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设立监管、追溯、监测、执法4个子系统,基本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2020年起,对照信用管理要求,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组织信用管理模块开发,涵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领域。主体基本信息、生产档案和投入品使用信息与平台追溯子系统数据融合,监管、执法、农技服务培训信息与监管子系统、执法子系统数据融合,产品质量信息与监测子系统数据融合。平台数据关联基本完成调试。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计分标准,机器评级、自动记分、结果分析、查询、信息告知、信用信息移动端应用等功能模块正在加快更新和完善。
 
  四、强化信息应用,探索分级分类监管
 
  强化主体生产信息应用。2021年起,由追溯平台生成某一时段、某一区域、重点产品的生产主体名录,根据名录严格实行“双随机”抽样、“双随机、一公开”风险排查。上半年,开展例行监测6804批次,例行监测合格率99.4%,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开展监督抽查1608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8批次,问题发现率明显提高;风险排查抽取了22个县(市、区)46家生产经营主体、21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印发了《关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反馈意见的函》,切实促进了掌握真实情况、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强化检测、监管、执法信息应用。印发《关于在农产品评选荐优活动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农办质〔2021〕9号),要求将各类获奖产品抽检不合格及行政处罚信息,及时通报评选鉴优组织机构;要求各组织单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评选、推荐、遴选等的前提条件和否决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与监管工作无缝衔接。对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目前正在调研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计划年底前完成3万家以上主体的等级评定,下一步将推动监管与信用等级深度结合,将监管力量集中到真正危害质量安全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环节上来。
 
  五、加强资金扶持,保障信用监管示范创建
 
  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信用监管示范创建有足够地投入。2021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下达1亿元约束性资金,对各地开展主体入网行动进行奖补;下达180万元指导性资金,支持各试点县推进信用(精准)监管试点;省级单位农业项目资金累计落实110万元,推动实施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优化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研究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今后,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部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高质量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江苏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监管机制示范创建,着力破解科学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和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三个课题”,切实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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