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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选购进口水果消费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5  来源: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在进口水果中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样本,表明进口水果存在携带新冠病毒的风险隐患。为坚决阻断新冠病毒通过进口水果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现就选购进口水果发出如下消费警示。
  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在进口水果中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样本,表明进口水果存在携带新冠病毒的风险隐患。为坚决阻断新冠病毒通过进口水果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现就选购进口水果发出如下消费警示:
 
  一、购买进口水果时,请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正规超市、商场、水果专营店等进行购买,不从路边摊贩手里购买,拒绝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水果等。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进口水果实施等同于进口冷链食品的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24小时报备”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发现进口水果经营者有违反以上要求规定的,请拨打12315举报热线,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选购进口水果时,消费者要做好疫情防护措施,要求经营者出示进口水果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溯源二维码(以下简称三证一码),并仔细确认与实际包装信息是否一致,无“三证一码”或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拒绝采购。
 
  四、购买进口水果后,要用酒精或消毒湿巾对外包装喷洒或擦拭消毒,处理完后立即清洗、消毒双手,洗手前避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再根据水果特点选择合适的清洗方式洗净后食用。
 
  五、请关注官方发布的进口水果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发现已购买涉疫进口水果,应立即停止食用,并避免接触,封存涉疫物品不要随意丢弃,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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