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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口岸再次从船员携带物中查获燕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30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核心提示:7月23日,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永光”轮的中国籍换班船员行李查验时,查获1盒产自印度尼西亚的燕窝,共计200克。

    7月23日,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永光”轮的中国籍换班船员行李查验时,查获1盒产自印度尼西亚的燕窝,共计200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712号公告《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包含水果、蔬菜、动物及动物产品等16个条目的物品禁止携带入境。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为明确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且印尼属于禽流感疫区,检疫人员随即按照规定进行了销毁处理。

    未经深加工的燕窝存在传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另外,一些在境外加工的燕窝,可能使用亚硝酸盐等添加剂,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所以广大出国归国人员应在入境前咨询检验检疫局,了解相关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顾 晶)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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