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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检察机关建立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行刑衔接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陕西省商洛市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于近期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中国经济网陕西5月6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陕西省商洛市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于近期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深入规范全县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该制度细化了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条件、时间、相关证明文件等内容,明确了各方工作程序和步骤,保证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达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形成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的震慑力。(李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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