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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掌起一菜农使用禁用农药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6  来源:慈溪日报
核心提示:种植蔬菜为生的沈老伯,被相关部门检测出他出售的蔬菜有农药残留。近日,沈老伯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种植蔬菜为生的沈老伯,被相关部门检测出他出售的蔬菜有农药残留。近日,沈老伯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沈老伯年逾六旬,家住掌起,一直以种地为生,到现在还有5亩多的地,主要种植大白菜、蒿菜、韭菜、番茄等各类蔬菜。平时,沈老伯在田地劳作,老伴则在农贸市场卖菜。

    去年八九月份,沈老伯在种大白菜、蒿菜的过程中,拿出了一瓶“甲基对硫磷”的农药,浇在了种子两侧。“主要是为了防止蚂蚁吃种子,是稀释过的,我一般不使用。”沈老伯说,这种农药是2006年从别人那里买过来的,当时买了2瓶。“我知道国家对农药的使用管理很严,也听说不能使用这种农药了。但是为了节约,觉得扔了可惜,所以想把它用完为止。”

    年底,白菜和蒿菜成熟,沈老伯收割好让老伴拿到农贸市场去卖。农业部门的执法人员发现沈老伯的田舍里有“甲基对硫磷”的瓶装农药,并对他种植在田地里的蔬菜进行抽样。经市农业监测中心检验,从大白菜和蒿菜中分别检测出甲基对硫磷含量为0.16mg/kg、0.97mg/kg,均为不合格食品。

    “大白菜和蒿菜一共才卖了200多元,地里还有100多棵大白菜和蒿菜,我会销毁的。”沈老伯得知蔬菜被检出农药残留后表示。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沈老伯在种植并销售给他人使用的农产品过程中,使用国家禁用农药,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据此,法院判处沈老伯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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