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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斤牛肉有二三斤是水 湖北阳新:2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批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4  来源:检察日报
核心提示:强行给活牛灌水,以增加牛肉重量,获取高额利润。黄牛肉每斤35元,水牛肉每斤32元,短短四个月,销售金额达11万余元。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近日对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
   本报讯 强行给活牛灌水,以增加牛肉重量,获取高额利润。黄牛肉每斤35元,水牛肉每斤32元,短短四个月,销售金额达11万余元。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近日对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
 
  “十斤牛肉买回家处理后竟然只有七八斤,买一次就亏了近百元。”今年年初,家住阳新县兴国镇的李先生打电话反映,阳新市场上有“注水牛肉”在销售。
 
  今年4月,阳新县检察院、公安局、食药监局为此成立专案组,对“注水牛肉”展开深入调查。经过4天的蹲守,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于4月26日凌晨3点,在阳新城区屠宰场目睹宋某等3人用水管给牛注水的过程,并现场取证。犯罪嫌疑人将活牛用电打晕,然后用尖刀在牛的心脏处开口子,将牛血放尽后,趁牛的心脏还在跳动,再将水管插入牛的心脏,把水注入牛的全身。而这些注水牛肉,分别被运到阳新各大市场、餐馆销售。
 
  为了办好此案,阳新县检察院会同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了办案方向、方法,决定参照《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40条和41条进行立案。
 
  6月26日,该院向县食药监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将宋某等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县公安局刑事移送。7月2日,在公安机关未及时立案时,该院向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当天立案。8月3日,阳新县检察院对宋某、熊某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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