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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精微商自导自演自吹自擂 发布虚假广告被罚21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3  来源:温都网
核心提示:近日,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案件,对违法当事人罚款21万元,这也是瑞安首次对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违法广告进行重罚。
      近日,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案件,对违法当事人罚款21万元,这也是瑞安首次对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违法广告进行重罚。
 
  日前,瑞安市市监局执法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发现一商贸公司在马屿镇村口村和九甲村某民房内堆放大量“减肥药”。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负责人把普通食品“包装”为减肥产品,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产品减肥效果,发布产品用户评价,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当即扣押上述产品,并立案调查。
 
  经查证发现,该公司不仅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还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来发布虚假广告。
 
  办案人员在负责人的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看到“瘦身颜极速+极速瘦腿片”“特效减肥”“强效减肥”“瘦身颜反馈,平均每天掉秤0.8公斤”等虚假广告;当事人还自吹自擂,利用两个微信号,一边当买家,一边当卖家,虚拟成顾客进行反馈,发布“一个疗程下来,瘦了20斤”、“顾客反馈+回购,一个疗程减重14斤”等虚假用户评价……
 
  据查证,当事人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的广告宣传均是自己编辑和排版,其商品性能、功能来源均无依据,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也是当事人利用两个手机微信号相互转账相互聊天而虚拟构图而成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引人误解其产品的有非常好的减肥效果、购买的客户很多且评价很好,来误导消费者去购买消费。
 
  执法人员经过第三方检测,并外调到产品生产厂家(厦门某生物科技公司)调查,该产品实际为普通食品,并不具备药品功效。该公司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发布虚假的减肥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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