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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2019年2月28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2期,5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2月28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2期,5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
 
  信息显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开展全市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2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抽检494批次,其中合格489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为0.1%。
 
  本期抽检食品有3批次虾姑检出镉超标。镉是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会在体内慢性积累,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脏、骨骼和消化道损伤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虾姑中镉的最大限量为0.5mg/kg。
 
  本期抽检食品中有1批次草虾、1批次虎沙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属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产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有研究表明,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具有一定的毒性作用,长期大量食用含有它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规定其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下载    2019年食品抽检合格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表(第2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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