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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无锡南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近日,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锡新吴市监案字〔2019〕04第13号处罚决定书,无锡南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没收180元,罚款50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近日,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锡新吴市监案字〔2019〕04第13号处罚决定书,无锡南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没收180元,罚款50000元。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二○一九年行政处罚案件台账(食品)
部门
违法性质
立案时间
结案时间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案件货值(万元)
罚没金额(元)
强制措施
吊销
备注
总额(万元)
没收(万元)
罚款(万元)
罚没物资
监督检查
锡新吴市监案字〔2019〕04第13号
无锡南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杨一帆
无锡市新区硕放溇金村世家桥西路西侧地块
空港分局
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2018.12.6
2019.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没收180元,罚款50000元
0.054
5.018
0.01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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