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保健品  烟台  海产品  周黑  奶粉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深圳这7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曝光,涉及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6
核心提示:12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四十七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流通、餐饮环节食品844批次,涉及流通、餐饮环节经营主体256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6187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调味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
   12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四十七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流通、餐饮环节食品844批次,涉及流通、餐饮环节经营主体256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6187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调味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

  2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深圳市明旺达快餐店销售的武汉夏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太子鸡精调味料,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康之宝百货商场销售的连云港珍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海苔(辣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中规定,鸡精调味料中的菌落总数应≤1000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2016)中规定,从一批产品中采集5个样品,若5个样品的检验结果均小于或等于m值(≤3×104CFU/g),则这种情况是允许的;若≤2个样品的结果(X)位于m值和M值之间(3×104CFU/g<X≤105CFU/g),则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若有3个及以上的样品检验结果位于m值和M值之间,则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若有任一样品的检验结果大于M值(>105CFU/g),则这种情况也是不允许的。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深圳市宝安区杨斐香粥坊销售的奶香小馒头(四个),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沃尔玛(深圳)百货有限公司龙岗龙平东路分店销售的内蒙古阿尔善牛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尔善?风干牛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超标;深圳市福田区金哲便利店销售的香蕉味威化饼干生产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饼干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熟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应≤0.075g/kg。

  此外,还有2批次水产制品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分别为深圳市港湾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烤味鱼皮,深圳市泉源行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味鱼皮。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鱼类特别是海洋鱼类水产品中存在天然胺类物质氧化三甲胺,在氧化三甲胺还原酶、腐败细菌特别是兼性厌氧菌的作用下,氧化三甲胺脱氧被还原成三甲胺,三甲胺是海洋动物腐败的恶臭成分,可经亚硝化反应生成亚硝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应≤4.0μg/kg。一次过多摄入含N-亚硝基化合物超标的食物,会引起急性中毒,主要症状为头晕、乏力、肝实质病变等。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