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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行动”入法 咸宁市查处食品浪费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6  来源:咸宁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推动反食品浪费法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于6月中旬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咸宁市已开出3张食品浪费案“罚单”。
  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公布施行。自此,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道德倡议上升为法律规范。
 
  为推动反食品浪费法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于6月中旬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咸宁市已开出3张食品浪费案“罚单”。
 
  查处食品浪费案
 
  7月22日,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反食品浪费法执法行动,现场检查发现某经营场所未按要求设置防止浪费提醒标识、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所指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的防止食品浪费措施中第(二)条:“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规定。
 
  崇阳县局向该餐厅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造成食品浪费的行为,同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咸宁市向造成食物浪费的商家发出的第一份罚单。
 
  7月30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自助餐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取餐台旁设置11处黄色标识,显示“离柜食品,概不回收,剩余食品超过150g将按剩余食品的成本收取费用”,而在取餐台、餐桌、墙壁等醒目位置公共区域未见反食品浪费标识。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责令餐厅主动告知防止浪费要求,提醒顾客合理取餐,防止浪费。
 
  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
 
  市局开展了多项专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餐饮服务单位推进文明餐桌行动。
 
  一是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在餐饮单位公共区域设置“光盘行动”、“公勺公筷”桌牌。
 
  二是联合酒店烹饪协会向全市各餐饮单位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餐饮行业服务保障工作的倡议书》。号召全市各餐饮单位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倡导提供“半份”“小份”菜品服务,积极引导消费者践行“光盘”行动。
 
  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七进活动。在杨下社区广场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向居民宣传和普及公勺公筷、健康分餐等餐饮文明新风尚。发放宣传单和折页300余份,接受居民咨询50余次。
 
  走进校园开展“厉行节约 爱惜粮食 光盘行动”主题教育活动,给120余名师生们发放了关于及时制止浪费资源、能源的倡议书,带领现场学生齐唱《勤俭节约歌》。
 
  下一阶段,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反食品浪费的监督检查,利用多渠道、采取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对经警告、责令整改后仍不纠正违法行为的餐饮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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