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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吉亚修订肉类追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20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3年6月5日,格鲁古亚政府发布了2023年第210 号令,修订了2022年第326号令关于肉类原产地追溯及标识的相关法规,主要修订内容是将该法规的生效时间由2023 年6月1日延迟至2025年6月1日。
   2023年6月5日,格鲁古亚政府发布了2023年第210 号令,修订了2022年第326号令关于肉类原产地追溯及标识的相关法规,主要修订内容是将该法规的生效时间由2023 年6月1日延迟至2025年6月1日。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于鲜、冷、冻猪肉、羊肉和禽肉,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在生产销售的每个阶段实施和使用识别和登记制度,应提供从活动物至屠率至销售使用之间的追溯关系并做好相关记录;
 
  2.确定了肉类批次的组批原则以及肉类标签要求,单个批次批量不得超过企业单日最大产能,提供给消费者的肉类标签应标注饲养国家、屠宰国家和追溯批次号,其中猪肉的饲养国家指屠率前最后至少4个月饲养的国家(大于6月龄)或动物达到30kg 后育肥的国家(小于6月龄并大于等于80kg)或动物繁育的国家(小于6月龄并小于80kg ),羊肉的饲养国家指过去至少6个月生长的国家或全周期生长国家(小于6月龄),禽肉的饲养国家指指过去至少1个月生长的国家或全周期生长国家(小于1月龄);
 
  3.如果饲养国家未达到规定的育肥期限,则应标识所有参与动物商肥的国家,如果相关动物在同一国家出生、饲养和屠宰,则可将标识中的饲养国家和屠宰国家合并为“原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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