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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集中销毁2000公斤问题猪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24  来源:华商报
核心提示:7月16日上午,在安康民荣集团病害肉处理厂,安康市、汉滨区两级农业部门对近期在打击私屠滥宰行动中查获的2000公斤问题猪肉,进行集中焚烧销毁。

    华商报讯(记者 高菊)7月16日上午,在安康民荣集团病害肉处理厂,安康市、汉滨区两级农业部门对近期在打击私屠滥宰行动中查获的2000公斤问题猪肉,进行集中焚烧销毁。

    食用病死猪肉会对人体造成很大危害

    16日,华商报记者在销毁现场看到,被放在坑内的问题猪肉部分颜色已经发黄,呈现出腐烂变质状,散发出一股恶臭。

    安康市农业局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王齐康介绍,因为这些猪肉是未经检疫的,一旦未经检疫的病死猪肉或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流入市场,人吃了之后,会对肝脏及身体其他器官造成很大的危害,特别是病死猪肉不知道有什么病,容易引起人畜共患病的传染,所以必须进行销毁。此次集中进行焚烧销毁的,是近期农业部门在打击私屠滥宰行动中查获的2000公斤问题猪肉。

    为保证安康市肉制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从今年元月以来,安康市农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多次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集中查处私屠乱宰案件27起,捣毁违法窝点26个,收缴病害猪肉和来历不明的猪肉共4300公斤。从7月16日起,安康市农业部门还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私屠滥宰集中整治。

    非定点企业屠宰一律视为来历不明猪肉

    王齐康介绍,按照国家生猪屠宰规定,非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屠宰的猪肉,一律视为来历不明的猪肉,将依照屠宰管理办法对个人处于五千以上至一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发现有重大恶疾的猪肉,将移交公安部门,按照非法经营罪和危害安全罪进行依法论处。对屡教不改的,继续非法进行屠宰的,案件达到两次以上,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安康市农业局工作人员建议,按照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由于私屠乱宰的猪肉往往不能确定其喂养饲料成分和生长环境,肉制品的品质无法保证质量,广大市民在选购猪肉时,一定要注意选对肉、选好肉,要查验盖有屠宰企业定点屠宰章和检疫证的猪肉进行购买。同时,市民一旦发现问题肉,可拨打0915—3119499向安康市农业局畜牧兽医中心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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