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糕点标成饼干买家上诉追责 法院终审支持质监不予行政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08  来源:解放日报
核心提示:一份实为麦片饼的糕点被标注成饼干,消费者要求对生产厂家进行处罚。质监部门审查后认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已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结果,遂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消费者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相关行政行为。近日,市一中院终审认定,质监部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无不当,驳回消费者诉请。

    本报讯(记者 陈琼珂 通讯员 潘静波)一份实为麦片饼的糕点被标注成饼干,消费者要求对生产厂家进行处罚。质监部门审查后认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已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结果,遂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消费者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相关行政行为。近日,市一中院终审认定,质监部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无不当,驳回消费者诉请。

    2013年1月,付先生购买一款标注为“麦片饼干”的食品,因认定食品名称标注有误,向质监部门提出举报。质监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后,认定某贸易公司生产经营麦片饼却使用麦片饼干的标签,明显不能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于是,同年7月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贸易公司整改。质监部门同时查明,涉案批次标签系印刷错误导致,但食品的适用标准、生产工艺、出厂检验等均符合糕点要求,且贸易公司具有烘烤类糕点的行政许可。同年10月,质监部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一中院认为,这一违法行为不影响食品的食用安全性,且没有造成危害结果。贸易公司在质监部门展开调查前,自行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质监部门据此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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