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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食药监局约谈网络订餐平台 做餐饮外卖须有实体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6  来源:中国江苏网
核心提示:15日,扬州市食药监局召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约谈会,与百度、美团、饿了么等平台提供者负责人签订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书。当日,《关于加强互联网餐饮监管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公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有把关、监测责任,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必须具有实体店铺,禁止无证照、超范围餐饮单位入网经营。
    15日,扬州市食药监局召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约谈会,与百度、美团、饿了么等平台提供者负责人签订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书。当日,《关于加强互联网餐饮监管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公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有把关、监测责任,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必须具有实体店铺,禁止无证照、超范围餐饮单位入网经营。
 
    从事网络订餐必须有实体店

    禁止无证照、超范围经营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移动手机终端的广泛普及,第三方交易平台陆续推出网络订餐服务。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洪昊介绍,目前我市美团在线商户1200多家,饿了么有1000多家,百度外卖有1000多家。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公众网络餐饮服务消费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出台《关于加强互联网餐饮监管指导意见》,规定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有把关、监测责任,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必须具有实体店铺,禁止无证照、超范围餐饮单位入网经营。
 
    根据《指导意见》,入网餐饮单位应取得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市、县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成立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餐饮单位入网前,应向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交《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相关资质证明,并进行现场核实。对前期未经资质审查的已入网餐饮单位,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暂停其入网经营,待资质完善并通过审查后再允许其入网经营,对未取得合法资质的入网餐饮单位,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其做出强制下线处理。
 
    送餐时间严格控制在2小时内

    鼓励标示制作时间和安全时限
 
    入网餐饮单位应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食品加工,送餐品种不应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消费者送餐,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送餐时间应严格控制在食品加工完成后2小时内的安全时限内送达。
 
    送餐容器、餐具和食品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清洁、密闭、完好,送餐设备应定期消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鼓励在送餐容器的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制作烹饪时间和安全食用时限,并提醒消费者收到后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对销售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冰冻等特殊要求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储运措施,或委托具备相应储运能力的企业进行储运。
 
    将启动互联网餐饮专项整治

    及时清理下线不符合条件餐饮店
 
    记者获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全面启动互联网餐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百度、美团、饿了么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先行开展为期15天的自查活动,对照指导意见要求,督促指导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制定并严格落实入网餐饮单位信息审查制度等,及时清理下线不符合入网条件的餐饮店,严厉打击线下没有实体门店、实体门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实体门店超范围经营,线上公示餐饮店信息不实等问题。
 
    结合互联网餐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食药监局鼓励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积极推进入网餐饮单位加工经营过程网上实时播出,加强入网餐饮单位消费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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