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网络餐饮服务者应具有实体店铺,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率达到100%。此外,对不符合A级景区食品安全评定标准的予以警告、降级,直至摘牌。
《通知》要求,提升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水平。推动大型批发市场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快检,快检覆盖率达到100%。2018年年底前规范化农贸市场达到22家以上。继续推进大中型商超“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2018年年底前“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达到26家。
在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大力推行“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工程,将机关、企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单位食堂纳入实施范围,不断扩大覆盖面。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80%,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率达到80%。
济南将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网络餐饮服务者应具有实体店铺并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及相关信息公示率达到100%,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率达到100%。
规范旅游景区及周边和铁路、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窗口服务单位,对不符合A级景区食品安全评定标准的予以警告、降级,直至摘牌。
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自建平台或入驻第三方平台方式,大力开展品牌农产品线上销售,每年择优扶持10—15家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现代农业体验店,形成集展示、体验、销售、订货为一体的全市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窗口。
实施“食安济南(食安山东)”品牌提升工程。2018年年底前,食用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地认证面积占同类农产品产地面积的比例达到60%以上,纳入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区域公用品牌数量达到2个、企业产品品牌达到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