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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07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全市各类学校陆续开学,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秋季开学食品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如下提示。
  全市各类学校陆续开学,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秋季开学食品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如下提示。
 
  01食品安全自查要到位,保障校餐安全
 
  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整改,强化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02做好开学前的风险隐患排查
 
  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餐饮质量提升年”和“校园守护行动”要求,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
 
  03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及其原料实施定点采购,严格落实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严把进货查验关,严格落实晨检、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校领导陪餐、明厨亮灶等管理制度。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自查,对进口冷链食品原料,要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码,实行专位存放。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04 规范加工过程,严格食品过程管理
 
  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生食、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05 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
 
  要把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操作、配(分)餐以及用餐等各个方面,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各项规定。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坚持按需取餐,开展“光盘行动”,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06 校外就餐谨慎选择
 
  应选择清洁卫生、证照齐备、实行“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07 网络订餐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
 
  注意查看商家资质信息。查验外卖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污染。
 
  08 购买零食要注重健康
 
  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在保质期内,查验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颜色变化、气味异常等现象,不购买“三无”食品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
 
  09 食源性疾病预防要重视,应急处置应及时
 
  秋季天气转凉,是肠胃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幼儿园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源性肠胃疾病,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广大学生、家长如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可立即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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