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奶粉  烟台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襄阳市食药监局:2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10月10日,襄阳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公告称,近期,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等23类食品47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0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
      10月10日,襄阳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公告称,近期,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等23类食品47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0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40批次、食用油29批次、调味品37批次、肉制品31批次、乳制品11批次、饮料26批次、饼干8批次、罐头7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速冻饮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6批次、糖果制品1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5批次、酒类16、蔬菜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4批次、蛋制品6批次、食糖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糕点2批次、豆制品2批次、蜂产品5批次、餐饮食品178批次、食品添加剂5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谷城店经营的南阳市恒裕粮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面(生产日期/批号:20180622)二氧化钛检出值为26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二)谷城县张香转油坊生产的自制芝麻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0702)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检出值为0.359mg/kg,标准值为≤0.3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三)谷城县刘家黄酒加工的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2)糖精钠检出值为0.239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四)谷城县小谢粮油店加工的自制芝麻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072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检出值为192mg/kg,标准值为≤0.3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五)襄阳市襄城区陈老大潜江油焖大虾店自行消毒的碗1(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5)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六)襄阳市襄城区陈老大潜江油焖大虾店自行消毒的碗2(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5)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七)襄阳市襄城区陈老大潜江油焖大虾店自行消毒的碗3(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5)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八)襄阳市襄城区陈老大潜江油焖大虾店自行消毒的餐盘1(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5)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九)襄阳市襄城区陈老大潜江油焖大虾店自行消毒的餐盘2(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5)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十)襄阳市襄城区陈老大潜江油焖大虾店自行消毒的餐盘3(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5)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十一)襄阳市襄城区陈老大潜江油焖大虾店自行消毒的勺子1(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5)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十二)襄阳市襄城区陈老大潜江油焖大虾店自行消毒的勺子2(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5)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十三)襄阳市襄城区陈老大潜江油焖大虾店自行消毒的勺子3(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5)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十四)老河口市家家乐购物经营的安阳市开天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芝麻调和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0424)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检出值为54.7mg/kg,标准值为≤0.3mg/kg;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检出值为10.4mg/kg,标准值为≤1.5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十五)襄阳市襄城区秀水文景酒店自行消毒的勺子1(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十六)襄阳市襄城区秀水文景酒店自行消毒的勺子2(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十七)襄阳市襄城区秀水文景酒店自行消毒的勺子3(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十八)襄阳市襄城区秀水文景酒店加工的勺子4(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十九)襄阳市襄城区秀水文景酒店自行消毒的碗1(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二十)襄阳市襄城区秀水文景酒店自行消毒的碗2(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二十一)襄阳市襄城区秀水文景酒店自行消毒的碗3(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二十二)襄阳市襄城区秀水文景酒店自行消毒的碗4(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二十三)襄阳市襄城区秀水文景酒店自行消毒的筷子1(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二十四)襄阳市襄城区秀水文景酒店自行消毒的筷子2(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二十五)襄阳市襄城区秀水文景酒店自行消毒的筷子3(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二十六)襄阳市襄城区秀水文景酒店自行消毒的筷子4(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7)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cm2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二十七)老河口市田德全购物广场经营的安徽华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香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0123)棕榈酸(C16:0)检出值为7.71%,标准值为7.9-12.0%;硬脂酸(C18:0)检出值为4.04%,标准值为4.5-6.7%; 芥酸(C22:1)检出值为0.0543%,标准值为ND。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二十八)襄阳市襄城区三顾人家酒店采购的欣欣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集中消毒的筷子(生产日期/批号:2018081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检出值为0.061mg/100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二十九)襄阳市襄城区三顾人家酒店采购的欣欣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集中消毒的盘子(生产日期/批号:2018081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检出值为0.030mg/100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通报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落实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制度,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并排查分析原因进行整改,3个月内向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