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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椰林镇广百家超市:销售894克过期肉松饼被罚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5  来源:南国都市报
核心提示:标识保质期6个月的友臣肉松饼已过期数天之久却仍在销售,海南陵水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近日被罚款5万元。
      标识保质期6个月的友臣肉松饼已过期数天之久却仍在销售,海南陵水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近日被罚款5万元。
 
  今年6月3日,陵水黎族自治县食药监局接到政府服务热线转来的投诉信息称,有市民反映称,其在椰林镇中心大道农贸市场二楼的广百家超市内,购买了友臣牌肉松饼,但回家后却发现,该肉松饼包装上所标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11月24日,保质期为6个月,根据时间计算该肉松饼已过期。对此,该市民认为,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在接到投诉后,陵水黎族自治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陵水广百家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陵水广百家超市除了6月3日销售给消费者的那包过期的友臣肉松饼外,该超市的休闲小食区货架上摆放了25包过期的友臣肉松饼,其中生产日期为20171119的10包,生产日期为20171124的15包,外包装标签保质期为6个月。执法人员将该批过期的肉松饼称重,重为894克。
 
  记者了解到,因陵水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友臣肉松饼894克,并处罚款5万元。8月10日,陵水黎族自治县食药监局对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称5万元处罚太重,希望能减轻处理。
 
  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食药监局经过复核,对陵水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维持原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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