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浙江通报17批次不合格食品 检出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超标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9
核心提示:5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糕点、饼干、酒类、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等10类食品434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7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超标等。
   5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糕点、饼干、酒类、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等10类食品434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7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超标等。
 
  超半数不合格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9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一半多。其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杭州南庄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李相广流动摊位销售的豇豆检出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良渚蔬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王美祥摊位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良渚蔬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李辉峰流动摊位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南庄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唐长付摊位销售的豇豆检出克百威、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注:2020年2月15日起,该标准被GB 2763-2019代替。)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2mg/kg,多菌灵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2mg/kg;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5mg/kg,克百威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2mg/kg。
 
  还有5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温州市鹿城区西城路农贸市场文新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温州市鹿城区江滨月波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浙江省缙云中学(第三食堂)购进的牛肉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市鹿城区松台德何鲜禽肉摊销售的三黄鸡检出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市瓯北镇堡一农贸市场方坦志摊位销售的牛蛙检出氧氟沙星、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尼卡巴嗪主要用于预防鸡、火鸡等禽类球虫病,具有高效、低毒、性能稳定、抗药性小等特点,在饲料中使用后会在动物的肌肉和组织中产生不同程度的残留。《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注:2020年4月1日起,该公告被《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代替。)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尼卡巴嗪在鸡的肌肉和皮/脂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200μg/kg。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
 
  6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嵊州市魏宝千副食经营部销售的粉丝、嘉兴市经开长水街道福美奇超市销售的标称昌黎县三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杨亮红薯粉条检出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传统粉丝粉条加工过程中,添加硫酸铝钾(明矾)等可以提高粉丝的韧性,减少断条损失,但使用后会造成粉丝粉条中铝残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要求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
 
  还有,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上塘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盛华园食品厂生产的原果检出亮蓝、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正斌超市(舟山)有限公司销售的酱辣椒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亮蓝、苋菜红在凉果的最大使用量分别为0.025g/kg、0.05g/kg。
 
  另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金华市婺城区周明亮副食品店销售的高粮烧检出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高新区清水桥菜场吕朝义摊位销售的酱瓜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花生米检出生物毒素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花生米检出生物毒素超标,分别为: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综合市场邱贤立摊位销售的花生米、舟山市定海区白泉农贸市场桂华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均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丽水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杭州、温州、舟山、丽水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