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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7部门联发《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意见》:年底群众满意度要达到6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3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提示:记者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7部门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14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了为期三年的《关于加快提升四川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培育一批老字号,积极推进川菜“走出去”等。并要求今年年底群众满意度要达到60%。
   记者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7部门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14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了为期三年的《关于加快提升四川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培育一批老字号,积极推进川菜“走出去”等。并要求今年年底群众满意度要达到60%。
 
  《意见》明确,要通过提高餐饮业创新发展水平、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水平、提高集中用餐单位日常管理水平、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等措施,达到农业供给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三项目标。
 
  并提出到2020年,力争使四川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川菜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18年底,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60%,2019年底达到70%,2020年底达到80%。
 
  《意见》提到,要大力推动省内优质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特色食品加工企业精准对接、供需餐饮服务企业,构建科学、完善、稳定的川菜产业供应链体系。大力培育、挖掘一批知名餐饮企业、餐饮老字号和地方风味名吃。加强国内外市场拓展,推进川菜文化交流,积极“走出去”,提升川菜知名度和美誉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要结合实际,采取隔断厨房、玻璃厨房、视频厨房等形式,打造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并提高学校(含幼儿园)、各级各类养老机构、各类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和督促旅游景区、铁路、机场、宗教场所餐饮服务清真食品安全管理。
 
  《意见》还要求,要全面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开展“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到2018年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辖区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建成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2个以上;2019年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辖区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再新增建成示范街1个以上;2020年底,全省每个县(市、区)建成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2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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