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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地方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5  来源:北京商报
核心提示: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对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地方各级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进行梳理;将食品安全的监督考核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并问责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违规插手、干预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地方各级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的职责要求主要包括: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组织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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