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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网络交易市场监测监管情况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6  来源:贵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在3月15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有关负责人通报了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网络交易市场监测监管情况。
  在3月15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有关负责人通报了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网络交易市场监测监管情况。
 
  2020年度网络交易市场监测监管情况通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个管网”基本布局推动网络监测监管各项工作。
 
  一、网络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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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底,平台数据显示贵州全省网络经营主体共计43056户。其中,省内交易类电商平台45户、自建交易类网站68户、自建信息类网站12399户、省内交易平台内的贵州电商经营主体1004户、省外主流交易平台内的贵州电商经营主体29540户。从平台数据看,贵州省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省外主流交易平台从事经营活动较多,占全省网络经营主体的68.6%。
 
  二、网络交易市场监测情况
 
  2020年,我局强化网络交易市场监测工作,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设定“未依法公示、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违规促销”等20项定向监测任务模块和24小时应急响应专项监测任务模块。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重点对“名优白酒、军用品、教育培训、民营医院、医疗器械、野生江鲜、仿真枪、野生植物、专供/特供、野生菌、网红食品”等11个领域进行网络监测,开展网络监测587484个次,累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信息共计73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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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违法线索信息中,未依法公示证照信息、未公示协议/规则网络违法线索共计6697条,占全省监测线索总数的91.72%。其中:省内交易类平台未公示证照1177条,省内交易类平台未公示交易协议/规则531条,本省平台内经营者未公示证照信息2280条,外省平台内本地经营者未公示证照信息2709条。未公示信息类网络违法线索占比较高的原因主要有二点,一是《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颁布施行后,很多电子商务经营者对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公示交易协议/规则的规定了解不够;二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有效履行平台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未按《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督促入驻商家依法进行公示证照相关信息,自身落实公示交易协议/规则也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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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违法线索信息中,“名优白酒、军用品、教育培训、民营医院、医疗器械、野生江鲜、仿真枪、野生植物、专供/特供、野生菌、网红食品”等老百姓重点关注领域网络违法线索604条,占全省监测线索总数的8.28%,违法行为有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等类型。其中,侵权假冒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线索较为突出,主要集中在茅台酒类、医疗行业和教育培训等领域,分别占重点关注领域网络违法线索的34.11%、20.86%和22.51%。因白酒、医疗和教育等行业具有起点低、回报快、经济价值高等特点,故违法线索占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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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网络监管情况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业务平台线索专线,设立“省级监测派发—市级督促指导—县级实地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模式,实现监测线索信息当天到位。各地网络监测发现违法线索信息及时进行处置,处置率达100%。已处置信息中:行政指导4673条,行政处罚528条,商品下架删除400条,网页内容整改347条,其他情况749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监管理念,我局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和法律宣传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2020年1月份至2021年1月份,全省未依法公示证照信息和未依法公示交易规则/协议网络监测信息从2345条逐渐下降至54条,依法公示率现已达到97.69%。除新增电子商务经营者正在完善申请公示证照信息程序外,省内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基本实现依法公示证照信息,网络交易市场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规范。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重点工作,不断增强网络监测频度和广度,发现涉及“长江野生”“野生江鲜”等监测信息11次239条,均及时进行处置。先后两次召开电商行政指导会,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加强平台管理,健全平台治理规则,认真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和义务。
 
  2020年10月到12月,我局牵头组织网络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了 “网剑”专项整治行动,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3865个次,网络商品抽检175批次,发现问题产品29批次,督促网络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681条,已责令整改网站375个次、网店156个次,抽查核实平台内销售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经营者主体信息2278个次,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网络违法案件56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罚没款34万元。多次约谈餐饮服务类电商平台贵州负责人,通报入驻商家公示证照信息不全、超范围经营等监测发现问题,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网络监测水平,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整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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