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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品牌卖无核荔枝 海口南北水果批发市场一水果店被罚5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8  来源:南国都市报
核心提示:近日,海口市工商局接到投诉,查处了海口琼山东玉水果批发店违法销售假冒“并蒂红”无核荔枝,不仅没收了产品,还被罚款。
      近日,海口市工商局接到投诉,查处了海口琼山东玉水果批发店违法销售假冒“并蒂红”无核荔枝,不仅没收了产品,还被罚款。
 
  据了解,2018年6月8日,海口市工商局根据海南普恒高新农业有限公司的投诉,工商执法人员于当天对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南北水果批发市场的东玉水果批发店检查,发现其销售的“并蒂红”无核荔枝为涉嫌假冒海南普恒高新农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蒂红”的产品,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37箱(5公斤/箱)予以暂扣。
 
  经查,“并蒂红”为海南普恒高新农业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核准登记注册的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工商执法人员在案发现场查获东玉水果批发店销售的“并蒂红”无核荔枝,鉴定为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商品。东玉水果批发店以每箱170元购进上述商品37箱,净重每箱5公斤,截止案发时尚未出销售,现场批发价格为200元/箱,产品经营额共计7400元。
 
  海口市工商局认定,东玉水果批发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决定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并蒂红”无核荔枝37箱,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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