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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西县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7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切实履行好食盐监管职能,督促经营者规范食盐经营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用盐安全。3月份以来,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食盐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盐、从非法渠道购销食盐、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食盐等行为。
  为切实履行好食盐监管职能,督促经营者规范食盐经营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用盐安全。3月份以来,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食盐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盐、从非法渠道购销食盐、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食盐等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全面清理排查辖区食盐定点批发经营主体资格,商超、大型餐饮服务、面制品生产加工、酱腌菜生产加工、卤制品生产加工及学校食堂,对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对未取得食盐批发资质从事食盐批发活动的,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无照从事食盐批发活动的,依法查处坚决取缔。通过检查,要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必须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其他具备食盐定点批发资质企业采购食盐,并查验、保存供货商资质及相关票据复印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要全面推行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使用《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建立采购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食盐零售店必须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其他具备食盐定点批发资质企业采购食盐,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并查验、保存供货商资质及相关票据复印件。
 
  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933人次,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6家,商超31家,大中型餐饮81家,各类食盐经营和使用单位174家,学校食堂120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在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食品批发企业等场所悬挂安全用盐宣传条幅122条,为规范食盐经营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气氛。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辖区内食盐市场的经营秩序,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吃上安全、放心的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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