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标签上面标注的,香肠有效期至今年2月28日,我购买时已经过期了。”近日,市民郑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在西安解放路人人乐购物超市内购买到了过期食品。让他更不能接受的是,他去找超市交涉问题时,超市工作人员居然抢走过期食品,“他们拒不承认售卖过期食品,还说是我看错了时间!”
市民郑先生称,在超市买到了过期香肠。
市民投诉:人人乐超市买到过期食品 沟通遭拒绝
“2018年11月30日生产的香肠,2019年2月28日已经过期。”郑先生告诉记者,4月13日他在解放路人人乐超市里购买了一包广式香肠,结账后还没走出超市,就发现条形码上标注的日期已过期。
发现日期不对后,他便折回商场要求退换,但随后的事情让郑先生大跌眼镜。“超市负责人没有一句关于过期食品的解释,居然直接抢走了我手中的过期食品,重新换了一包新的给我,并跟我说超市没有出售过期食品,是我看错了!”郑先生说,幸好他交涉之前拍了商品照片,不然还成了诬陷别人的人了。
超市的蛮横态度让郑先生十分气愤,随后,他又找到了超市管理人员投诉,但管理人员也一口咬定没有出售过期食品。
“我在收银台等了快半个小时,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对我置之不理。”在多次与超市沟通不得后,郑先生只能向新城区工商局进行了投诉。
购物小票上的货物编号和过期香肠的编号一致。
超市回应:没有投诉发生 不清楚情况
4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西安市解放路人人乐超市。在超市二楼的货架上,记者看到了和郑先生购买的香肠,但货架上并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工作人员说:“这是一批从外面进来的广式香肠,香肠箱子上有保质期,由于超市进行了散装包装,所以散装袋上没有生产日期。”
“我整天都在店里,有投诉我肯定知道,我们一般对食品都会进行定期检查,没有接到消费者过期产品的投诉。”人人乐超市店长告诉记者,他对投诉情况并不知情。随后店长告诉记者,现在工作时间店内比较忙,他需要对事情进行核实,下班后会对情况进行告知。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投诉缺少相关证据,目前无法从单方面进行处理。“超市内无法调取当时的监控录像,双方又各执一词,最重要的是,投诉人手中又没有过期的商品证明,所以现在还不能进行处理。”工作人员说,目前执法人员已对投诉的超市加强了检查,如果投诉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同时,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到过期食品后,要保存好问题食品,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截止发稿前,记者还未得到人人乐超市方面的答复,记者多次主动联系店长,店长始终未接电话。而投诉人郑先生则表示,他找到了购物小票,上面的货物编号和过期香肠的编号一致,他准备继续向工商部门补充证据,进一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