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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开展小旅馆等场所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0  来源:胶东在线
核心提示:7月20日以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小旅馆、洗浴中心、小型娱乐等场所无证销售食品行为专项检查,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7月20日以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小旅馆、洗浴中心、小型娱乐等场所无证销售食品行为专项检查,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此次专项检查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火车站、客运站及居民小区为重点区域,以小旅馆、洗浴中心、小型娱乐场所、出租民房为重点场所。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人员到位,责任到人。通过全覆盖无缝隙巡查,全面掌握辖区无证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分析无证经营的原因,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解决一处。检查过程中,通过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工作,提升其合法经营意识。特别是针对小旅馆、洗浴中心、小型娱乐场所等规模小、食品少等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措施,通过发放《食品安全质量监管情况调查问卷》、向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面对面指导。同时,要求食品流通单位要在办证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将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3种方式进行公示公开,公示内容要简捷明了、通俗易懂、便于掌握,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
 
  未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针对小旅馆、洗浴中心、小型娱乐场所等无证食品经营成本低、食品物品转移快、易回潮等情况,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次数,建立无证经营业户销号台帐,有效遏制无证经营食品的生存空间。同时,在检查执法过程中,强化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期限的检查,发现许可证过期立即责令整改;强化对主要许可事项的检查,发现擅自改变经营者、经营地址、超范围经营等主要许可事项的,依法进行规范;强化行政指导,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食品经营者,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许可证;强化打击力度,对无证又不配合及时整改擅自开展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拒不办证的,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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