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峻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面前,苍南县加大了动物卫生执法力度,而动物隔离场所是开展动物卫生执法活动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9月1日起,苍南县畜牧兽医局租用原顺利生猪交易所经营场所,作为动物隔离场所。该场所总面积400余平方米,有养殖栏舍、管理房,水、电、污水设施条件一并齐全,设施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隔离场所审查条件。这是温州地区首个县(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动物隔离场所,在省内也可能是首个。如果省际公路或者县内动物卫生执法活动扣留的动物需要观察,将被运送至动物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投入使用以来,已开展隔离观察1次,成功处置了一起生猪补检案件。今后,也将鼓励广大规模养殖场建设动物隔离场所,用于引种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