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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酒”“阿胶”“虫草”们都该站出来走两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9  来源:食代前沿
核心提示:近日,鸿茅药酒这个医药广告界的“天王”走上全国舆论的风口浪尖。原因是广州市民谭秦东在网上发了一篇文章,质疑鸿茅药酒是“毒酒”,药酒厂家随后报案称其商业声誉因此受损。接到报案后,内蒙古凉城县警方于1月10日跨省抓捕当事人谭秦东。
   近日,鸿茅药酒这个医药广告界的“天王”走上全国舆论的风口浪尖。原因是广州市民谭秦东在网上发了一篇文章,质疑鸿茅药酒是“毒酒”,药酒厂家随后报案称其商业声誉因此受损。接到报案后,内蒙古凉城县警方于1月10日跨省抓捕当事人谭秦东。
 
  紧接着,医学界、法律界等社会各界均通过各种途径表达了质疑和担心。4月16日,国家药监局表示,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事实上,不光是“药酒”,“阿胶”“虫草”等等传统中药材近年来也轮番上过舆论审判庭,大多都是质疑其宣传功效或者宣传疗效。
 
  今天,我们来聊聊这其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1
 
  到底是普通食品、保健品还是药品?
 
  非得这么宣传打广告?
 
  这些中药材制品有没有他们宣传地功效强疗效好?我们不得而知,这需要权威专家出面有理有据地进行解读,但是有一点,现在是法制社会,不管是多么历史悠久的传统制剂都需要依法办事,依法宣传。
 
  很遗憾,很多中药材产品企业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通通视而不见,明明是普通食品非得宣传保健功效,明明是保健食品非得宣传治疗功效,明明是非处方药非得宣传“每天喝两口,疾病都溜走”。
 
  小编随意在某宝网上搜索“药酒”的结果
 
  有媒体根据近十年的职能部门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鸿茅药酒或多或少隐瞒自己“非处方用药”的身份,而不是保健品,不提自己的禁忌人群,极易造成误导,屡遭处理之后,仍然坚称“所有人都能喝”。
 
  2
 
  为何这类问题最近一而再被提出及讨论
 
  然而最终没有结论?
 
  一是“现代医学”等现代科学的范式和方法论越来越受到民众的认可,缺少大量且长期的临床试验数据而只有古代经典名方的“传统中医药方”自然会受到民众越来越多的质疑。
 
  二是确实有害群之马,通过造假来牟利。天然的中药材以自然采摘居多,比如虫草是一种天然的菌类,人工几乎无法种植,采收更难统一监管。近年来湿燕窝压重量、虫草混合铅粉卖、阿胶以猪皮假冒等等,也是让消费者对这个行业信心降低的原因。
 
  三是行业的监管薄弱,各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对滞后。中药材科学研究、检测水平的发展滞后于其他食品药品行业的发展,医学典籍所载经典方但其制备仍缺乏规范的质量评价标准,这也是导致市场混乱,民众提出质疑,专家也无法得出定论的主要原因。
 
  3
 
  自媒体讨论这类问题的界限在哪里?
 
  从1月10日到4月17日,关了整整3个月,谭医生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篇吐槽文章会遭致自己跨省抓捕、导致牢狱之灾。
 
  如果自媒体为搏眼球不负责任的造谣中伤,让生产企业蒙受不白之冤,企业有权利采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的商品声誉。
 
  然而公众也有权利对商品的质量和功效进行探讨或批评。新食品安全法也将“社会共治”作为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一个新的原则,自媒体在陈述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加上自己的感知感受和评论,属于正当行使言论自由权。
 
  本次事件中退一万步讲,即便确认网帖内容存在失实或者偏颇之处,涉事企业也应当优先通过澄清消除误解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网帖内容是否属于“虚伪事实”,需要进行实验验证和科学判断。警方岂能听鸿茅公司一面之词,仅仅因为在网络上发表一篇吐槽文就遭致跨省抓捕,难怪中国医师协会呼吁“公权力机关应慎重对待不同学术观点和言论,防止将民事纠纷刑事化”。
 
  如同当年的“三聚氰铵”事件一样,问题不爆发则已,一爆发就成了全国性问题,到时候毁掉的可能不止一个企业,毁掉的是整个产业。所以事到如今,某些企业躲在后面也不是办法,没病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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